《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签约 海商领域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联合国公约诞生五金联合国国际公约《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昨天(5日)在京签约,来自34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参加签约仪式。该公约是海商领域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联合国公约。总台中国之声记者韩萌报道:
9月5日,签约仪式在2023年服贸会上举办,包括中国、瑞士、新加坡、沙特阿拉伯、利比里亚、洪都拉斯等在内的15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公约的首批签约方。该公约此后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供各国签署。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是经联合国第77次大会通过的第一部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主要是为了解决船舶司法出售的跨境效力问题,弥补了目前的国际立法空白。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介绍说,《北京公约》的落地解决了船舶司法出售跨境承认问题,填补了这个领域内的国际规则的空白,有利于降低船舶司法出售的交易成本,确保了船舶所有权等一系列权利的稳定性,并且在便利船舶交易,推动航运发展,繁荣全球贸易等方面将会发挥积极的作用。这可以说既是对海商领域国际规则的重要贡献,也是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的实践硕果。
海运是连接全球的重要枢纽和桥梁,承载着全球贸易,传递着全球文明。当前国际贸易的90%是通过海运完成的,预计到2050年全球海运贸易额将是现在的三倍。而作为海运主要载体的船舶具有高度流动性,各国对于船舶的扣押、拍卖、变卖等规定各异,如何保证买受人获得船舶的清洁物权至关重要。
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宋迪煌表示,《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的出台可以让买受人获得清洁物权,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和海上运输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据宋迪煌介绍,买受人在一国的司法出售中支付巨额船款后并取得船舶所有权后,可能会在其他国家遭受原船舶优先权人或者原船东的债权人的扣押。那么事实上我国国内的海事法院和境外的法院都曾遭遇到过这种情况。如果无法确保船舶司法出售的国际效力,赋予买船人清洁物权,将会严重阻碍潜在买船人去参与船舶司法出售的积极性,进而妨碍被拍卖船舶在市场上获得最好的报价,相应的它也会影响债权人,包括为船舶建造或者买卖提供融资的银行通过船舶拍卖价款获得的收益。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源于中国专家在国际海事委员会提出的立法建议。2012年,国际海事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40届国际会议上讨论形成了《北京草案》,也成为了公约的基础性文件。在2019年进入联合国贸审议阶段后,中国代表团一直积极参与公约谈判,提出的很多意见和建议被公约草案吸收与借鉴。公约凝聚了丰富的中国元素和中国海商法人的智慧。王受文: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表示,这一次公约以北京命名,不仅是各国对中国相关行业发展成就的肯定,更是对中国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进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定立场的肯定。
为了促进国际航运业的长足发展,国际社会制定了很多国际公约、标准合同,形成了诸多的国际惯例,着力营造良好的国际海事法治营商环境。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初北平表示,中国一直以来主动对接国际规则,《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的出台,正是反映了中国在全球化进程中,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逐步成为国际规则的参与者、维护者与贡献者。初北平接着介绍说,这彰显了中国在国际海事规则制定的领域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应该说是不断加强了。另外中国近几年积极的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为国际社会贡献了中国的智慧,贡献了中国的方案。这也是我们国家现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涉外法治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的要求。
中国是海运大国,到今年7月份,中国船东持有的船队规模达到了2.5亿总吨,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船东国。今年前7个月,中国的三大造船业的指标也就是照常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都位居世界第一。
此外,中国还是船舶司法出售大国。从1984年到2023年上半年,我国海事法院共拍卖各类船舶2705艘,其中外籍船舶213艘,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起至今,拍卖外轮总成交额将近9亿元人民币,是世界上法院扣押和拍卖船舶数量较多的国家。
据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胡方介绍,总体来讲,中国的船舶司法出售法律制度健全,成本低,效率高,充分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的不断提升,也导致很多的外国债权人主动选择在中国申请扣押及其拍卖船舶,以实现其海事债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