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合理控制汇率风险,秉持“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的套期保值原则,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远海运特种运输(东南亚)有限公司、广州中远海运船舶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拟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品种为外汇远期结汇,年度交易总额度为2.03亿美元,不涉及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使用期限为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开展远期结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决策和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境外交易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按照“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的套期保值原则,公司拟适时开展远期结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本交易”)。
本交易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本交易中,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都满足套期有效性。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年度交易总额度为2.03亿美元,额度使用期限为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规模不超过上述额度,不涉及保证金和权利金。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具体远期结汇业务实施方案,并授权总会计师审批相关合同文件及每笔交易申请。
1.交易地点和场所:在境内或境外以场外交易方式进行。本交易产品结构清晰,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3.交易合同主要条款:2024年度新增远期结汇业务合同尚未签订,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履约风险:即因交易对方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衍生品合约,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履约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若交易未能完全按审批的方案执行、交易错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等,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即因相关法律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造成合约无法正常履行,导致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法律风险。
5.境外交易风险:如金融衍生交易在境外开展,可能发生交易所在地、经济和法律风险的境外交易风险。
1.公司将恪守风险中性管理原则,立足于生产经营需要,以合理控制风险为目的开展业务,严格执行“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的套期保值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
2.公司将根据一年内到期的人民币还款计划以及日常经营中人民币付款计划匹配远期结汇业务的交割日,确保衍生交易业务与公司实际的外汇业务需求相匹配。
3.公司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前提下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具体业务遵循《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4.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岗位、人员分离原则,由公司管理层审批交易,交易人员、品种及额度明确,远期结汇业务结构简单。
5.公司将持续关注外汇风险敞口情况及远期结汇业务相关的市场信息,并跟踪远期结汇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的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和盈亏情况,确保交易金额规模不超过2.03亿美元授权额度,并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审计部门对已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开展定期监督检查。
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提高财务成本管控能力,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广州远洋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陈建钦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刘祥浩监事参会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上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实际情况;
3.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广州远洋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张炜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加强财务成本管控,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3亿美元额度内开展远期结汇业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