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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防止国际贸易中的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研讨会的通知


  五金敬启者: 国际贸易中的货物交付一般通过海上运输进行,贸易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虽互相独立,却又互相影响,两类合同的风险经常互相转移。如何选择适当的价格条款,如何与货代及船东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经常摆在国际贸易货主面前的问题。为指导国际贸易货主正确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防止和规避海上货物运输中的风险,维护货主的国际运输权益,防止海运欺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和上海国际贸易货主协会将联合举办“防止国际贸易中的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的时间为2003年4月24日(星期四)全天,具体安排为: 一、日程: 1、上午9:30---11:30 讲课专家:朱曾杰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仲裁员 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 法律顾问 题目:国际贸易价格条款FOB\CIF策略问题-----国际贸易运输权益与防止海运欺诈 2、中午11:30---13:00 午餐(会议招待用餐) 3、下午13:00---15:00 讲课专家:尹东年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仲裁员 上海海运学院教授 题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及履行中,货主应注意如何防止和规避风险的发生 4、下午15:00---16:00 讲课专家:蔡鸿达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 题目:海事仲裁的有关程序及海仲上海分会情况 5、下午16:00---17:00 与会专家解答问题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长春路158号虹叶酒店(靠近四川北路),电线等路车可以到达。 三、会议注册费:人民币100元/人(包括听课费、资料费和午餐费)。 四、所有参加研讨会者,应于2003年4月15日前将此通知附带的参加会议回执传真或邮寄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处。上海地区参加会议者请于上述日期前到海仲上海分会秘书处缴费注册,外地与会者可在会议当天9:00在酒店大堂办理注册手续。 五、外地与会者可以安排在虹叶酒店住宿,标准间人民币240元/天,可在报到时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关于召开“防止国际贸易中的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研讨会的通知。 六、联系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处 徐杰晟、徐菲,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10号汤臣大厦13楼,邮编:200122, 电话,传真。

  主办单位简介: 1.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的决定,于1959年1月22日设立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受理国内外海事争议案件的常设仲裁机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的几十年里,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参考国际惯例、尊重合同约定、独立公正地解决海事争议的原则,审理了大量的海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中外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其裁决的公正性得到了国内外的肯定,在国内外的航运、保险、贸易、法律等各界赢得了信誉,大大推动了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及海上事业的迅速发展。中国是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据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涉外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一百多个上述公约的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为当事人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免除了后顾之忧。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为适应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需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于2003年1月7日在上海成立了分会,上海分会可以独立受理和审理案件,极大地满足了上海及周边地区航运当事人的需要。 2. 上海国际贸易货主协会:上海国际贸易货主协会是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152号文《关于改革我国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成立货主协会的精神,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和会员企业的要求,在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业务主管下,由在上海注册登记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外贸运输相关企业自愿联合组成的行业协会。协会成立以来,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和外贸运输的方针政策,在全行业内发挥指导、协调和服务、保护作用,逐渐成为上海市政府和外贸企业之间的桥梁,在帮助会员企业提高业务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上海市对外贸易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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