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应关注锂电池国际运输新规定五金笔者从吴江检验检疫局获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发布了锂电池运输新规定,据了解2016年4月1日起航空运输执行新规定将更加严格管控单独的锂离子电池运输。检验检疫有关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加以重视。
据悉,锂电池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颁布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中被归为第九类危险品。航空运输新规定要求按PI 965 IA和IB出货的锂离子电芯和电池(UN3480)在出货时的荷电状态不能超过额定容量的30%。如果想以超过30%荷电状态运输必须要经过始发国以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按PI 965 II出货的锂离子电芯和电池在出货时将限制每个运输单不得超过一个包装件,overpack中不得放入超过1个的PI 965 II的包装件,外包装需张贴锂电池操作标签;按965 II和968 II准备的包装箱应与其他物件分开来给操作员,且在给操作员之前不能装在集装器里面。
同时,2016年即将实施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六修订版本有关锂电池UN38.3部分将大电池的定义变更为质量高于12Kg的锂电池;温度循环将高温暴露的温度变更为75±2℃;冲击测试变更了对电池组冲击加速度;外部短路环境温度变更为57±4℃;撞击测试变更为适用直径不低于18mm的圆柱形电池。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应关注锂电池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事项,认真研读新规则中锂电池分类条目;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航空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则,有针对性地采用危险货物包装和运输方法,全力满足新规则要求的各项运输条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因包装、运输违规造成货物滞留或退货等情况,确保锂电池的顺利出口。“这要求锂电池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要求更新包装,及时更换运输条件鉴定书,否则容易导致出口的锂电池被召回。”吴江检验检疫局电池产品检测实验室负责人宋杨介绍。(吕媛媛)